實驗室破碎機采用了ISO1988-1975《硬煤——采樣》
第8章“全水分測定煤樣的制備”和第9章“一般分析媒樣的制備”。
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煤樣制備的總則、設施、設備、工具、試劑和操作步驟。本標準適用于將各種煤的商品煤樣、煤層煤樣、生產煤樣、生產檢查煤樣、煤芯煤樣和其他煤樣制備成一般分析用煤樣或特殊分析用煤樣。
2引用標準GB 475商品煤樣采取方法GB211 煤中全水分的測定方法GB212煤的工業分析方法GB 217煤的真相對密度測定方法
3制樣總則3.1制樣的目的是將采集的煤樣,經過破碎,混合和縮分等程序制備成能代表原來煤樣的分析(試驗)用煤樣。制樣方案的設計,以獲得足夠小的制樣方差和不過大的留樣量為準。
3.2煤樣制備和分析的總精度為0.05A2,并無系統偏差。A為采樣、制樣和分析的總精密度(見GB475)。A值的規定見附錄A表A1
.3.3在下列情況下需要按附錄A規定檢驗煤樣制備的精密度:a.采用新的縮分機和破碎縮分聯合機械時;b.對煤樣制備的精密度發生懷疑時;c.其他認為有必要檢驗煤樣制備的精密度時。
4試劑4.1氯化鋅(HG/T2323):工業品。4.2 硝酸銀溶液:10g/I,水溶液。稱取約1g硝酸銀(GB670)。溶于100mL水中,并加數滴硝酸(GB/T626),貯存于深色瓶中。
5設施、設備和工具5.1煤樣室(包括制樣、貯樣、干燥、減灰等房間)應寬大敞亮,不受風雨及外來灰塵的影響,要有防塵設備。制樣室應為水泥地面。堆摻縮分區,還需要在水泥地面上鋪以厚度6mm以上的鋼板。貯存煤樣的
房間不應有熱源,不受強光照射,無任何化學藥品。
5.2 適用制樣的破碎機為顎式破碎機、錘式破碎機、對輥破碎機、鋼制棒(球)磨機、其他密封式研磨機以及無系統偏差、精密度符合要求的各種縮分機和聯合破碎縮分機等。
5.3手工磨碎煤樣的鋼板和鋼輥。
5.4 不同規格的二分器(如圖1所示),二分器的格槽寬度為煤樣最大粒度的2.5~3倍,但不小于5 mm。格槽數目兩側應相等,各格槽的寬度應該相同,格槽等斜面的坡度不小于60°。5.5十字分樣板、平板鐵鍬、鐵鏟、鍍鋅鐵盤或搪瓷盤、毛刷、臺秤、托盤天平、增砣磅稱、清掃設備和磁鐵。
圖1二分器示意圖
5.6貯存全水分煤樣和分析試驗煤樣的嚴密容器。
5.7 振篩機和孔徑為25,13,6,3,1和0.2mm及其他孔徑的方孔篩,3mm的圓孔篩。5.8 可控制溫度在45~50℃的鼓風干燥箱。
5.9減灰用的布兜或抽濾機和尼龍濾布。
5.10 撈取煤樣的撈勺,用網孔0.5mm×0.5mm 銅絲網或網孔近似的尼龍布制成。撈勺直徑要小于減灰桶直徑的1/2。
5.11 減灰用的桶和貯存重液的桶,用鍍鋅鐵板、塑料板或其他防腐蝕材料制成。
5.12 液體相對密度計一套,測量范圍為1.00~2.00,最小分度值為0.01。
6煤樣的制備
6.1收到煤樣后,應按來樣標簽逐項核對,并應將煤種、品種、粒度、采樣地點、包裝情況、煤樣質量、收樣和制備時間等項詳細登記在煤樣記錄本上,并進行編號。如系商品煤樣,還應登記車號和發運噸數。
6.2 煤樣應按本標準規定的制備程序(見圖 2)及時制備成空氣干燥煤樣,或先制成適當粒級的試驗室煤樣。如果水分過大,影響進一步破碎、縮分時,應事先在低于50℃溫度下適當地進行干燥。
6.3 除使用聯合破碎縮分機外,煤樣應破碎至全部通過相應的篩子,再進行縮分。粒度大于25mm的煤樣未經破碎不允許縮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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